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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环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600号送达公告 (受送达人:威海德尚钓具有限公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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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达公告 威海德尚钓具有限公司: 本委受理刘娟娟诉你单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(威环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600号)现已审理完结,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,依据《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,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,裁决结果如下: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刘娟娟2021年11月、2023年5月至7月6日工资共9006元。上述款项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。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期满不起诉的,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。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、劳动仲裁建议书(地址:威海市杏花西街一号),逾期即视为送达。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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